为切实保障宁夏7-14岁的听力语言、肢体、智力和精神残疾儿童康复权益,使他们能够得到及时、有效的康复训练,近日,宁夏回族自治区残联、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《自治区7-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》。
《办法》明确,具有宁夏户籍,家庭经济困难,有康复意愿的7-14岁的听力语言、肢体、智力和精神残疾儿童,经定点残疾人康复机构确诊有康复需求且家庭配合的残疾儿童,可进行家庭或机构康复训练指导。今年起,自治区残联将为500名听力语言、肢体、智力和孤独症残疾儿童每人每年提供康复救助服务费2000元,主要用于救助对象筛查、康复训练指导等,残疾儿童每年在家庭或机构接受专业人员康复训练指导不少于4次。